时间:2021-11-17 19:25:49 点击: 102次 来源:法律在线 作者:张曼雨 - 小 + 大
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人员及大型活动管控工作的通知》(晋疫情防控办函〔2021〕160号)规定,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入晋返晋人员实施“7+2”居家健康监测。故通信行程卡带“*”的考生,需提前准备确已完成“7+2”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材料(包括入晋返晋交通凭证、住宿凭证、社区证明等)。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,连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纸质)一同提交考点工作人员。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,不得参加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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